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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九江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九江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05-22 15:59:29  文章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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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九江市委员会文件


九协发〔20246



政协九江市委员会

关于印发《政协九江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

办法(试行)》的通知


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协委员:

《政协九江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办法(试行)》已经2024429日政协第十六届九江市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政协九江市委员会

                          2024520



政协九江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办法

(试行)


为做好委员履职服务工作,提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依据政协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委员履职服务水平,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担当,发挥主体作用,为九江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作出贡献。

第二条加强政治引领。引导政协委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三条加强学习培训。依托委员“站家”等平台和载体,引导委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人民政协有关知识;每届对全体政协委员开展一轮履职知识培训,与名院名校联合分期分批开展一轮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确保委员培训轮训全覆盖。

第四条做好提案撰写及办理监督服务。通过以会代训、提案工作培训班、编发提案选题方向、优秀提案选编等形式,引导委员撰写高质量的提案,组织委员参加重点重要提案“双督办”工作。

第五条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以《社情民意信息专报》和《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引导委员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难题,进行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对其中有深度、价值高的,指导委员转化为提案。

第六条做好调研、视察、监督等履职服务。合理安排委员参加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定期组织住县(市、区)政协委员开展异地视察,主动为委员知情明政、考察、调研、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提供服务,拓展委员参与面。

第七条做好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工作。引导委员积极参加“有事先商量”“双聚双建”、委员“站家”、电视问政、民主评议、智库建设、理论研究、宣传宣讲、文明创建、慈善公益等工作;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编印委员履职专报,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委员履职热情。

第八条做好考评考核工作。每年将委员年度内整体履职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价打分定档,并反馈给委员核实知晓,平时对于履职不力的委员及时予以提醒督促,帮助改进。

第九条加强常态化走访联系。关心关注委员的工作、生活、学习、履职等情况,通过短信、贺卡等形式发送生日祝福,及时看望慰问发生困难和重大疾病的委员。

第十条 加强服务保障。市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对口界别联系制度安排和工作职责要求,负责做好对口联系界别委员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